涉外礼节性称呼

作者:外事办发布时间:2019-06-18浏览次数:423

      对一般成年男子,称"先生";对已婚女子或有地位的女士称"夫人";对未婚或不明婚姻情况的女子,称"小姐"。这些称呼亦可冠以姓名或职衔,如"XX先生"、"XX小姐"。对部长以上的男女官员,可酌情称"阁下"、"先生",并冠以职衔。有些欧美国家,如德国、美国、墨西哥等国,往往不称"阁下"而称"先生"。在日本对身份高的日本女子也称"先生"。对国王、皇后,称"陛下";对王子、公主、亲王,称"殿下";对有爵位的人,称爵位,也可称"先生"或"阁下"。对军官,称军衔,或冠以姓名加"先生"。对将军、元帅等高级军官,称"阁下"。对知识分子或有博士学位的人,称职衔,或同时冠以姓氏或加"先生",如"X X律师先生"、"X X博士先生"。对神职人员,称职衔,也可同时冠以"先生",如"牧师先生"。对主教,可称"阁下"。对男女服务员,分别称"先生"、"小姐"。对以"同志"相称的外宾,可同时冠以姓名或职衔,如"服务员同志"。在非洲许多国家,无论年长或年轻的男子,对女子均要敬称"妈妈",无论其结婚与否。

 

终审人:外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