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22-11-07浏览次数:34
1.参加第十三届中韩建筑展及第二届设计交流展开幕式。
2.协助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期中考核工作。
3.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作协调会相关事宜。
国际处(港澳台办)
2022年11月7日
终审人:祁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