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24-09-18浏览次数:10
1.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外方教师来校授课接待工作;
2.参加“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信息通信领域合作高校工作会议;
3.参加全省高校校友会研修班。
合作交流处
校友工作办公室
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9月18日
终审人:祁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