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2024年度部门工作总结;
2.完成2024年度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风险排查;
3.召开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会议;
4.召开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一届三次理事会;
5.教育基金与合作交流党支部赴定远县义和村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及红色主题党日活动。
国际交流合作处
(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1.完成2024年度部门工作总结;
2.完成2024年度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风险排查;
3.召开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会议;
4.召开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一届三次理事会;
5.教育基金与合作交流党支部赴定远县义和村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及红色主题党日活动。
国际交流合作处
(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终审人:祁世明